多数民营企业所触犯的法律规定
1、规定:1、企业员工在公司上班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即必须遵循5天8小时制,将本周所需处理的工作事情办理妥当,即为合格企业规定。 据民意调酴兑镗笄查反馈,仅仅只有国营企业单位或者是大型单位实行了国家的相关规定,而其他各中小型民营企业均未按照规定执行,基本90%以上企业每周逾越了40小时工作制,甚至可达80小时,甚至更高。2、企业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可以实行企业承担70%,员工承担30%费用等。 企业为逃避这些费用,隐瞒事实,不为员工办理此类基本保障服务,不仅很多员工在离职或者婚育的相关补助得不到,甚至部分企业会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员工的人身安全等。3、节假日或者除40小时以外的时间仍处理公事,须以2倍或者是3倍国家规定加班补助每小时支付于员工。 这样的企业几乎为零。 为何会出现此类情况,是市场的萧条吗?是员工的不努力吗?是内部管理的贪污吗?这些都不是,这是一个公司执法的魂。当公司有这些魂存在的时候,你会发现,公司人员流动变小,员工积极性会增加,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团队的力量是无穷尽的,这时给公司带来的利益是不是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