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尽职调查中如何发现风险
1、首先,不论是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还是业务方面的尽职调查亦或者是法务方面的尽职调查,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通过尽职调查发现风险,规避风险,从而降低委托人的损失。此处仅针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开展的法律(法务)方面的尽职调查予以探讨。

3、再次,律师通过尽职调查发现股权中存在的风险。这主要发生在企业之间的并购投资行为之中,因为投资并购行为会涉及到股权,如果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那么对于投资并购人而言就是一个巨大的风险,需要予以规避。

5、另外,律师通过尽职调查发现目标企业在仲裁、诉讼等重大争议案件中存在的风险,因为一旦目标企业被投资企业所并购,那么这些重大的诉讼或者仲裁的结果可能需要并购企业来承担,从而增加投资企业的负担。

7、最后,律师通过尽职调查发现目标投资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存在的各类风险,主要是控股以及资产私自转移的情况,从而给投资企业带来损失,从而采取有利措施规避这类风险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