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元帝国,忽必烈采取了哪些改革措施?
1215年,忽必烈出生,为成吉思汗幼子拖雷的第四个孩子,据说是成吉思汗最钟爱的孙子,其生母是唆鲁禾帖尼。
1260年3月,忽必烈在一些诸王的拥赣媾粗譬戴下,在开平即汗位,建元中统,不久,出兵击败阿里不哥。1271年,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建国号为大元。次年,确定以大都为首都。三年后,命伯颜大举伐宋。1279年,消灭了流亡在崖山的南宋最后残余势力,完成全国统一。
元朝疆域,除元朝本土以外还有四大汗国,即钦察汗国、窝阔台汗国、察合台汗国与伊利汗国。四大汗国名义上听命于元朝皇帝,但实际上各自为政。
如果说中书省还是沿袭古代官职的话,那么忽必烈在地方设置的:行省制度和澎湖巡检司,应该是独创。
行省制度的创立,为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至于澎湖巡检司,据考证:“蒙元世祖(忽必烈)远征日本因风失败,迂回台湾,道经澎湖设治澎湖,企图进取台湾,作为征日本之准备。”该地方区划隶属于福建泉州府,主官为澎湖寨巡检。澎湖巡检司不但是澎湖群岛的首次行政区划,也是台湾地区的首次官署设置。
再次,忽必烈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和推广棉花种植技术。 要知道,蒙古族是一个马背上的游牧民族,能重视农业生产,说明开始尊重汉民族。他还推行仁政,为农民提供公共救济,实行国家调控粮食政策:丰收年,国家收购农民余粮,贮藏于国有粮仓之中;歉收年,则开仓放粮。当时,中国大部分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蒙古骑兵
此外,忽必烈还重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其执政期间治理黄河和开凿通惠河和会通河。
最后,在民族关系方面,忽必烈强调要用儒学治国,要行汉法,保护农民既得利益,禁止蒙古人非法“入侵”汉人的合法耕地。